剛從長庚開會回來

累得先攤在了客廳看看電視

轉啊轉的 轉到了新聞台

終於看到了有倒扁挺扁之外的新聞可以看

大標題是 通緝犯與警追逐 被擊斃於萬華

一開始 我還覺得 通緝犯 那應該是死有餘辜 也沒有多去注意

於是我轉到了下一台 這台是歹徒的罪證 只是在文山偷東西被抓到

於是開始逃跑 一路逃到萬華被擊斃

被通緝的原因則是慣竊與吸毒

再他偷竊之前警方據報有人看見疑是歹徒持有槍械

所以警方不敢大意

大同小異的新聞 讓人有點看不下去了

往外一台轉 這台則是 與歹徒街頭槍戰獨家畫面

在追逐過程中有個畫面 是歹徒的車子被前面停紅燈的車子擋住

於是員警下車持槍過去 只看到歹徒的車子前輪破了

可是有個警察就像是拿著槍呆呆站在那

過沒多久歹徒的車子又開走了 於是警方又繼續追

之後到了一個巷口 沒轉過去 就停在那裡

有個穿著防彈背心和安全帽的警察 站在引擎蓋的左邊對駕駛座猛開槍

槍聲響很大 可是連片玻璃都沒破 真搞不懂你到底是在射什麼鬼

沒多久 歹徒又開走了

最後在個像是死巷的小巷子裡 歹徒身中多槍

打開車門倒在地上 滿身是血 剩下幾口氣 只有偶爾擺動的頭在最後掙扎

最後送醫還是回天乏術...


獨家畫面中 記者的鏡頭就跟隨著警方與歹徒 一路在台北街頭亂竄

有時後經過小巷子 就看著記者的車子 也要跟著擠進去

不禁讓人懷疑 你不會妨礙警方的追捕嗎?

看到記者跟騎機車的員警搶道 真的讓人覺得你們是來亂的

多少有點新聞道德吧 不要跟得那麼近

如果哪天是十大槍擊要犯 不只會危險 警方還要分心去照顧你們

你們被打到怎麼算?警方被打到怎麼辦?歹徒沒抓到誰的錯?

還有 當歹徒要送上救護車的時候 你們死都不肯退開是什麼意思

搞得還要警察幫忙開路 抬擔架的急救員也只能慢吞吞的前進

歹徒不是人嗎 如果原本有救 被你們一拖 不就死定了

那麼狹窄的巷弄 說不準你們的車子也擋了救護車一下吧

每台新聞都報當場擊斃 可是為什麼我看到的是歹徒還有一口氣在呢

拜託行行好 臺灣現在已經夠亂了 不需要記者再來參一腳好嗎


另外還有警察

臺灣的警察水準也真夠低

不用頭腦 沒有經驗 缺乏技術 不會計畫

一緊張就荒了手腳亂開槍開槍開槍開開開開開開開

也沒有想過如果犯人要投降怎麼辦 搞得犯人可能連投降都沒辦法

可能他正想投降的時候 卻害怕手才剛舉起來 就被亂槍打死

有沒有想過要怎麼抓犯人啊 槍要打在對的地方啊

開了51槍 先不談放費了多少子彈錢

如果其中一顆流彈打到只是路過的人 你們怎麼負責?

只因為他帶衰嗎? 開槍是最後手段 不是必要手段

雖然可能用不到 可是總該訓練好吧

不只打不準 又不會隨機應變

在大馬路上隔空就開槍搞什麼 車輪先破的竟然是前輪有沒有錯

當你追逐了那麼久 歹徒連半槍都沒開 有沒有想過他根本沒槍?

車輪破了還是擋不住 趁他停下來打車鎖看能不能開車門啊

把窗戶敲破 逼他下車 或是開車鎖啊

不然你站在車前 打手 打腿啊 非得要打身體打頭嗎?

是因為標靶上面只有頭跟身體 還是因為面積大比較好打啊

不要只要是犯人就要給他死吧 你是警察不是法官要搞清楚

最後社會對於執法過當的輿論愈來愈高的時候 也不要只是將在場員警記過

卻忘了改善最根本的問題 沒有人會想要看到這種事再次發生的


當我看到歹徒倒在車外 滿身是血的那個畫面

我真的覺得那個歹徒很可憐

只是偷個床墊 最後就被打死 真的很莫名奇妙

雖然現在時機不好 但是要賺錢 還是該用正當的手段吧

而且 當車輪破了 又有好幾個警察都站在你旁邊 拿著槍對著你的時候

是不是也該想想 生命比較重要呢?

既然已經逃不掉了 又何必執著於之後的判刑呢

自首 跟 逃亡 兩樣結局大不同

為了一張床墊賠了性命 真的 很不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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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大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